
数码产品延长保修合同以及保修条款
客户名称: 发票号码: 购机时间:
商品名称: 商品序列号:
1、 定义:
“产品”指作为本条款规定的延长保修服务对象即绿森数码销售的数码产品
“延长保修服务”:指本条款所规定的产品延长保修服务,
“延长保修卡”:指绿森数码出具给用户的延长保修服务的凭证
“绿森数码”指浙江绿森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2、 效力
1) 本条款是您和绿森数码之间关于产品延长保修服务的协议,当绿森数码向用户发出接受用户购买延长保修服务的订单通知时,本条款在销售合同成立的时候同时成立,但在销售合同部成立的情况下,本条款亦不成立
2) 延长保修服务为《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或《家用视听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称三包规定)以外的延长保修服务(以下称“延长保修服务”),不同于三胞规定的修理、换货及退货规则,且延长保修服务的内容仅以本条款的明示规定为限。
3) 购买延长保修服务后,保修的时间和计算方法:为产品销售发票注明的开票之日起2年(即:购机的第一年是厂商正常保修期,第二年为延长保修期)
4) 绿森数码有权终止提供延长保修服务,但会保证为已经购买该项服务的用户履行本条款明确规定的相应义务
服务内容和条件
1 )绿森数码将通过绿森数码维修中心按照本条款所明示的条件为用户提供延长保修服务。
2 )当产品出现三包规定中所列的性能故障时,凭延长保修合同您将在延长保修期内享受到维修站或者绿森数码维修中心为您提供的延长保修服务,绿森数码将给您承担延长保修期间的保修费用,并可视情况选择维修原机或为用户更换同等性能或不低于原性能的产品。
3 )保修期内或者延长保修期内的产品和零部件的更换和维修均不延长或重新计算其延长保修期限。
4 )绿森数码保留并不退还延长保修服务中更换下来的产品或零件。
5 )延长保修合同丢失不补发,请妥善保管,在需要延长保修服务时请出示。
7 )绿森数码不承担本条款所规定以外的其他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偶然发生的或随之而来的损坏或预计会得到的权益或利润的损失,由于使用或无法使用产品导致工作停止或损坏等情况下的任何责任。
8 )凭延长保修合同提出延长保修服务申请时,请您事先备份自己的程序及数据。在维修期间,若发生产品硬盘上的内容被浏览、更换、删除或以任何形式被修改或灭失的的情形时,维修站对此恕不负责。且对于该等程序及数据,维修站无法恢复和保留。
9 )如延长保修合同与三包凭证可同时适用时,应适用三包凭证。
产品不适用延长保修服务的情形
1 )不能出示有效发票和延长保修合同(但能证明产品在延长保修期限内的除外)
2 )延长保修卡有涂改痕迹或与产品不符。
3 )产品或部件上条形码破损或有涂改痕迹。
4 )使用盗版软件造成的损坏、使用过程中感染病毒造成的损坏。
5 )消耗材料或随机附件(包括电池、耳机)的自然消耗、损坏、磨损及老化。
6 )雷击或其它用电系统原因造成的损坏。
7 )显然由用户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害,如液体注入、外力受损等。
8 )事故,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坏。
9 )用户自行改装、修理、或由非各品牌厂家在中国指定的维修站拆动、改装、维修。
10) 与产品一同使用的非产品自身配置的外设、附件的软件故障及其导致的产品故障;非产品预装的第三方软件的使用故障及其因此而发生的及 / 或因与它们连接而发生的产品故障。
11)可适用三包凭证或超过延长保修有效期的。
12)未按产品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损坏的。